狠心母亲拒付抚养费,畏惧拘留求才履行

2019-08-23 08:27:21 admin

2007年,经熟人介绍,吴某某同邻村小伙任某某相识相恋,不久,他们携手跨入婚姻的圣殿。一年后,孩子降临人间。可能婚前缺少了解,夫妻间产生矛盾,争吵不断,感情恶化。

于是,吴某某向兴平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法官多次调解,无法缓和夫妻关系后,依法判决准予吴某某与任某某离婚,吴某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元,到孩子18岁为止。 离婚后,吴某某丧失为人之母的道德和义务,拒不支付孩子抚养费。任某某申请执行,执行干警传唤吴某某到法院后,她为维护孩子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打击藐视法律行为,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拒不执行法定义务的吴某某拘留15日,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其亲属王某某拘留15日。

最后,这对法盲才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请求履行9800元案款。因吴某某、王某某有认错悔过表现,兴平市人民法院解除对他们的拘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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