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一案

2017-06-08 14:13:26 admin


 

魏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信阳市看守所羁押,目前已到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魏某家属前来委托律师,要求办理取保候审。

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会见犯罪嫌疑人魏某,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律师不懈努力,成功为魏某办理取保,案件终结。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案件在侦查报捕阶段,是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的黄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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