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产子 男子被判强奸

2017-07-17 08:38:24 admin


基本案情:被告人洪某与被害人母亲郑某是男女朋友关系,洪某趁郑某外出工作期间,多次强迫与郑某的女儿,12周岁的小欣发生性关系。致使小欣怀孕并于第二年一月产下一男婴。鉴定结果表明,洪某是小欣所生婴儿的生物学父亲。据此,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明知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性质,决定对其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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