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某某、程某某于诉宁波市RLZZ有限公司加班工资争议案
2018-04-28 15:07:59
admin
基本案情:
邹某某、程某某于2005年11月26日到宁波市RLZZ有限公司处从事车间管理工作。至2018年2月10日止,宁波市RLZZ有限公司变相强迫邹某某、程某某加班且并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工资。2018年2月11日,邹某某、程某某委托我所处理案件,我所通过调查取证,发送律师函,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向宁波市RLZZ有限公司施加压力,公司方于2018年4月24日与我方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结果:
宁波市RLZZ有限公司支付我方23000元补偿金,就此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