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

2018-07-25 16:54:36 admin


浅议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

我国医疗纠纷案件包括两种,其一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第二就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今天与大家分享的就是关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的一些经验和观点。通常出现医疗纠纷后,当事人或者家属只知道要追究医院的责任,但是如何有效的选择追究责任方式,这是作为专业律师的我们应当要做的事情。

有很多律师不愿意处理医疗纠纷的案件,理由是医疗纠纷案件行业领域跨度大,涉及的知识相对专业,即使临时抱佛脚都有些措手不及,另外作为专业领域案件,一般律师认为自己所能发挥作用比较小,主要是通过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医学会进行过错或事故的认定,如果律师对于医学知识不清楚,那么就会认为自己无用武之地,种种上述原因都让一般律师对于医疗纠纷案件望而却步。

对于医疗纠纷案件的办理,我个人首先建议律师接受医疗案件委托采取半风险或者全风险代理(《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不适用于风险代理,是指四级案由的民事案件,即诉讼请求仅为赡养费、抚养费的案件,而本案涉及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多项费用,如果此类案件一律不适用风险代理,不仅违反合同意思自治原则,而且与国际惯例相悖)。这种代理方式首先让当事人认可律师与其是风险共同,能够认可律师所做的工作,另外医疗纠纷案件后期赔偿额度相应较大,对于律师收益也是非常可观。如果律师对于案件胜诉程度把握

够,可以适当采取半风险案件代理。

医疗纠纷案件处理的首要步骤就是尸体检验,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医疗纠纷案件的增多,医疗纠纷案件统一都是要求进行尸体检验,否则后期无论是医疗事故鉴定还是医疗过错鉴定均不能有效进行,所以当律师接触到医疗纠纷案件应当立刻组织进行尸体检验,如果超过法律规定检验时间,也应当及时将可能面临的败诉风险告知当事人。

第三就是关于维护权利的途径和方式,也就是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的选择。通常出现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和家属都会认定出现了医疗事故,往往也会要求律师按照医疗事故来处理,但是作为非专业人士,当事人和家属并不知道医疗纠纷的具体案由和操作流程,自然也不知晓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在哪里。首先医疗事故就是指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事件,出现的人员死亡的情况,一般会考虑医疗事故。但是医学相对严谨,一般出现医疗事故的概率较低,大部分出现的仅仅是操作的不规范和疏忽。所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标准高,往往难以构成医疗事故,这样就无法追究医院的责任。另外医疗事故是由地市级医学会进行鉴定,多少会出现偏袒医院的情况,此种情况下,一般医疗纠纷案件做医疗事故鉴定对当事人积极不利。而医疗过错鉴定就大不相同,首先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往往在较大城市设立,独立性强,客观公正。另外,医疗过错鉴定标准地,只要发现医院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存在一丁点错误,那怕是治疗不及时,这都会成为医院要赔偿的致命伤。最后,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

一般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出现我先进性医疗事故鉴定,鉴定不上在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这种情况一般法院是不会允许,除非有地方法规予以规定,所以选择鉴定方式一定要慎重,根据案件情况作出适当分析,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基本权利。

最后就是医疗纠纷案件办理,涉及比较多的或者比较专业的就是鉴定陈述意见。这种意见往往是鉴定机构要答疑的一些问题,也是当事人或者家属根据自己的了解和治疗过程所产生的疑问。作为律师不仅仅是根据当事人的描述作为事实提问,而是要更多的将这些疑问以法律的逻辑转换为尖锐的问题,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还应当研究该案件所涉及的疾病原理及基础的治疗措施和相应的并发症特征,只有了解这些基本情况才能够有效的分析问题所在,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基本的过错。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案件虽然专业,但是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当你尝试过后,你会发现医疗纠纷案件也是律师拓展案源的一个新领域。上述是个人办理的相关经验,浅议与君分享。

 

 

 

                                  査君舰律师著

                                勿转载(2018.6.26)

 

Copyright © 2002-2019 文赢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豫12017966号

地址:信阳市新华路万家灯火23号楼10层(火车站对面) 电话:0376-6208142 lawyerzhangguoq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