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落实怎么就这么难!

2019-09-11 08:29:58 admin

高温补贴是对高温作业场所和露天作业岗位从事工作的劳动者提供专项补贴的一种健康保护措施。然而,东城法院统计发现,近三年来,此类案件一直居高不下,本市法院分别审理涉高温补贴类案件338件、375件、352件。为何高温补贴这么难落实?

新型高温作业岗位难认定

尽管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但高温补贴落实难仍是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现实困境。法院分析认为, 首先是新型高温作业岗位难认定。

在劳动者的普遍认知中,建筑工、环卫工、巡线工、快递员等露天作业岗位和炼铁(钢)工、锅炉工、烧窑工等高温作业岗位属于相对明晰的高温作业岗位。但随着互联网经营平台的发展,用工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出现了许多界定相对模糊的新型岗位,是否应纳入高温作业保护范围目前仍存在争议。如快车司机、送餐员、线下销售推广人员及家电维修服务人员等。

区别于传统高温作业岗位,这些劳动者的工作方式比较灵活,工作时间、地点均应客户要求安排,且室内和室外工作相互交叉,对上述劳动类型中室外工作时间能否算作露天作业的难以认定,影响了此类劳动者获得高温补贴的合法权益。

高温作业工作条件难查明

根据《防暑降温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然而,如何有效查明高温作业工作环境成为此类案件的审理难点。

一方面,高温环境下户外作业存在机动性较强、工作地点范围广、人员和工作内容动态管理、轮换作业等特点,劳动者难以提供关于实际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作业条件的相关证据。同时,部分用人单位“粗放式”的用工管理模式,也导致了审理中对高温作业工作环境及用人单位是否提供相应防暑降温措施等事实难以查明。

另一方面,对于室内温度条件的认定,除了考虑自然气象温度外,还要考虑作业场所的条件及劳动者的主观感知。实践中,对于事后提出权益主张的劳动者而言,对作业当时的工作条件进行举证非常困难,尤其是对于室内高温工作环境,实际工作环境温度是否在空调等降温措施达到高温条件以下的标准,劳动者很难证明。

对高温作业过程中中暑导致的工伤伤害重视不足

根据《防暑降温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虽中暑已被列入工伤保护范围,但一般劳动者仍仅将其理解为难以承受高温天气而导致的身体不适状态,并未真正重视中暑及其引起的各种身体疾病对劳动者身体和劳动能力的影响。加之工伤认定程序时间跨度大,且大部分劳动者从中暑的不适状态中恢复较快,就算后续出现的病症可能由中暑引起,但劳动者自身并未意识到两者的关联,实践中享受此类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寥寥无几。

对此,法院建议,应该依托多元调解机制,联合安全监察、劳动监察、工会等部门加强对建筑、环卫等高温作业行业的监管,促使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自觉履行劳动保障义务。另外,建议劳动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尽快出台适应新业态发展状况的劳动标准和行业规范,为企业用工管理提供更完善的规则环境,也便于劳动者对照标准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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