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2020-12-01 16:55:52 admin

不幸遭遇车祸后,受害人人身、财产都遭受了损失,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好不容易达成调解协议,但对方却总是找借口推脱,迟迟不履行,将会直接损害受害人的利益。那么,为避免利益继续扩大损失,及时拿到赔偿金,受害人可以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维权。

  一般来讲,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公安机关便会制作调解书,并要求双方当事人、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即可生效。受害人应该仔细阅读调解书,有异议应该及时提出,无异议后才可以在调解书上签字。

  交通事故的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积极履行,如果受害人发现对方迟迟不履行,因为其是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因此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由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受害人可以向车祸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确定起诉法院后,受害人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诉讼:

  1、写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积极履行民事调解协议书的约定,进行民事损失赔偿。

  2、去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即调解协议书等材料。

  3、法院受理立案。法院经审查受理立案后,缴纳诉讼费用后,会给发相关材料,按照相应流程等待开庭通知。

  4、按时出庭应诉。按规定,起诉后开庭时不积极出庭应诉的,可能会被法院按撤诉处理。

  5、法院审理并判决。经法院审理时,调解协议书确属真实、合法、有效的,对方不能主张撤销,无法反悔,需要积极履行,进行赔偿。

  最后,车祸被撞伤后,一方为逃避责任不履行调解协议,不肯进行赔偿的,会对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受害人受伤严重,需要较大笔赔偿费的,那么必要时及时去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主张调解协议显失公平或者欺诈,要求撤销的,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代为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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