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车辆年检新规定

2017-07-07 11:07:27 admin


    1、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检验2次。

 

  2、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机动车年审时间根据新车入户的时间而定,如机动车行驶证的登记初始日期是20076月,那么,车辆年检的时间就是每年6月。同时,按照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如6月参加年审的车辆,可在456月前往检测线参加年检。

 

  6、年检交费。

 

  7、各类出租车、大型客车、货运车辆车门两侧喷刷单位名称字体、规格,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挂车后车厢粘贴放大号字体、颜色和规格,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8、车辆号牌破损、褪色,须到辖区车管所办理换领号牌手续,更换号牌后方可参加检验。

 

  9、因赴外省市作业不能返孝参加年检车辆(大型载客汽车、校车除外),应由车主持登记证书或行驶证到车辆所属检测站审核合格后,开具机动车委托检验通知书。

 

  10、机动车不得粘贴影响本车和其他车辆安全行驶的文字、漫画,凡车身粘贴、悬挂、喷涂广告(除定线行驶公交车外),须撤销广告后方可办理检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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