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出现裂痕律师调解和好

2016-11-30 15:53:55 admin


案情简介:

本案原告朱某某与被告康某某于2012年初在上海打工时认识,自由恋爱后开始了同居生活,原告于201211诞下女儿康代某,原被告双方于201212月在信阳市平桥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缺乏足够的了解,感情基础相对薄弱,双方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的不同造成了婚姻存续期间的多次争吵与打闹,致使原告体会不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关爱与温暖,也感受不到来自家庭的幸福,于是原告起诉离婚。

案件总结:

案件办理过程中,我所律师对原告与被告都进行了沟通与疏导,婚姻来之不易,养育一个孩子不易,维持一个幸福家庭更加不容易,原被告双方对存在于自身的问题都有了深刻而清醒的认识,并都愿意为了一个小家庭和孩子的幸福做更多的努力,自愿和好如初,继续美好人生,是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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