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保险公司案例
2017-08-08 14:01:30
admin
杨某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案
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我方委托人为本起事故中的步行伤者,伤残等级的认定以及我方委托人的工资标准认定为本案的焦点问题。2016年8月29日,被告汪某某驾驶豫某号轿车行驶至信阳市浉河区人民路与民权路交叉口处时,与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信阳市公安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认定被告汪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汪某某驾驶的轿车在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某受伤经保险公司自愿认可为十级,因杨某常年在信阳市某医院工作,按城市标准进行赔付,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向原告赔付各项损失合计129969元,是以结案。本案由于和被告保险公司多次沟通接洽,在开庭前自愿认可原告的伤残等级,因此节约了工作量,也有效化解了矛盾,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