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储蓄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2016-06-17 10:30:18 admin


案情简介:
    原告张X在被告处办理有银联卡,双方建立储蓄合同关系。原告为了资金安全,设置了取款密码,并办理了手机提示业务。被告作为金融机构,有责任也有能力保障储户的资金安全。2015年8月1日到3日,原告的储蓄卡在南京等地被盗刷,没有手机短信提示。原告在发现自己卡被盗刷后,立即在淮滨将卡内余额转移,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县公安局当日受理。事后原告多次找被告沟通协商,但被告拒绝赔偿。原告认为被告作为金融机构,有义务保障储户的资金安全。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失,依法应该赔偿。为此原告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在被告处办理银联卡一张,原被告之间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被告作为金融机构,有义务保证原告的储蓄存款安全。原告的存款被盗刷取走,被告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被告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故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被盗刷的25800元。
被告不服一审法院判决,遂上诉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
    被上诉人银联卡被盗刷,上诉人是否有过错。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作为金融机构,有义务保证被上诉人的储蓄存款安全。被上诉人的存款被盗刷取走,上诉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上诉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经法院调解,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达成调解协商,上诉人赔偿被上诉人20000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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