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与余姚市凤山派出所人身损害纠纷案例

2016-09-09 17:15:42 admin


 

案情简介:

201512月,凤山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杨某某在其辖区酒后闹事,派出所出警将其带回。杨某某在酒醒期间,将随身隐藏的打火机点燃,造成自身大面积烧伤。经积极救治后,伤情为全身烧伤深二度面积百分之三十八,且右耳和左右手指残缺。现杨某某已治疗完毕,要求派出所承担责任。

案件结果:

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分析了案情,认为本案以调解处理为佳。遂多次前往派出所进行沟通,双方分歧较大。后经过律师不懈努力,派出所最终同意支付赔偿款了结此事,并签订了调节协议,纠纷得以妥善解决。通过律师的深度参与,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达成了当事人的目的,为其争取了数十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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