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某某交通事故案例 2016-11-30 16:11:40 admin 雷某某交通事故案例 案情简介: 雷某某于2016年2月26日被陈某驾驶豫SA****号江淮牌重型自卸车沿信应公路由南向北行至谭家河路段时被撞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投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经协商赔偿未果,原告雷某某起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原告雷某某的误工费是否应该支持,按什么标准。 法院判决: 各保险公司按照相应保险共赔偿原告36315.25元人民币,第一被告陈某垫付18000元由原告领后偿还。 上一篇:王某诉王某友案 下一篇:交通事故案例